学院各班级: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学年总结与评优工作,现将外国语学院2019-2020学年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进一步促进院风、学风、班风建设。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5〕28号】、《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5〕29号】和《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细则(修订稿)》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考虑年级、专业的相对平衡,采取学生自主申请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本学年的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工作。
二、奖学金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
2.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年德育素质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三)本学年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必修课(含指定选修课)补考后仍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四)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取最高额。
三、各类奖学金评选具体条件
(一)省政府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要求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2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未进入前2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奖励金额为6000元。
(二)校设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一等奖和二等奖。各等级获奖条件与金额分别为:
(1)一等奖:学年德育素质评价等级优秀,综合素质评价和智育成绩排名均位列本专业(类)前10%;且当学年获一等学习奖学金,或获二等学习奖学金并获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中任何一项奖励。奖励金额为5000元。
(2)二等奖:学年德育素质评价等级优秀,综合素质评价和智育成绩排名均位列本专业(类)前20%;且当学年获二等学习奖学金,或获三等学习奖学金并获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中任何一项奖励。奖励金额为2500元。
2.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优秀的学生,分学习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等5项,主要依据学生智育排名和个人发展素质各分项考评结果。每人所获单项奖学金不超过2项。
(1)学习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一等学习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3%,奖励金额为2000元;
二等学习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8%,奖励金额为1500元;
三等学习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20%,奖励金额为500元。
(2)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用于奖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拓展等四个方面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评定比例为4%(各分项评定比例不超过1%),奖励金额分别为1500元。其中,社会工作奖学金评定中,校级学生组织或社团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不占学院指标。
(三)院设奖学金
院级学习进步奖:用于奖励那些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且本学年的智育专业名次比上一学年进步25%以上的学生。
四、荣誉称号评定
学生荣誉称号按照文件《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5〕29号】执行。
1. 十佳大学生(我校本科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
2. 优秀学生(比例≤3%,获得当年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学金,体育课85分以上或体测良好及以上);
3. 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工作考核等级优秀,当学年获得校设奖学金一项及以上,本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在本专业前50%);
4. 校级示范班级、校级先进班级、院级优秀班级:校级示范班级必须是校级先进班级;校级优秀班级要求班级当学年内无一人受校纪处分,全体同学体育体测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五、 各奖项申请程序及办法
1.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外国语学院2019-2020学年奖学金依据学年专业年级智育排名、综合测评排名、德育排名、单项排名进行评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学习奖学金由学院统一评定,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称号采取个人申报,学院评定相结合的方式。
2. 要参评校级单项学习奖学金的同学,请上交《浙江工业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至各年级团总支处,递交时间截至2020年9月27日(周日)11:30,要参评校级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的同学,请上交《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班主任或导师签字)至各年级团总支处,递交时间截至2020年9月29日(周二)11:30。
3. 要参评省政府奖学金,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四类单项奖学金,院级学习进步奖以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同学,请上交《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正反面打印)、《浙江工业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5)至语林楼511各年级辅导员处,递交时间截至2020年9月27日(周日)11:30。另,《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请于2020年9月27日(周日)11:30前发送至邮箱649445626@qq.com。
4. 要参评校、院级先进班级,请班长将先进班级的表格及答辩材料上交至各年级团总支处,递交时间截至2020年9月29日(周二)17:00。现场答辩暂定于10月9日(周五)中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校级奖学金及校级荣誉称号名额分布表
年级 | 人数 | 省政府奖学金 | 单项学习一等奖3% | 单项学习二等奖8% | 单项学习三等奖20% | 创新创业奖学金1% | 社会实践奖学金1% | 社会工作奖学金1% | 文体活动奖学金1% | 优秀学生3% | 优秀学生干部1% | 十佳大学生 | 先进班级 | 示范班级 |
2017级 | 196 | 11 | 6 | 16 | 39 | 6 | 6 | 6 | 6 | 18 | 6 | 每个学院最多推荐一名 | 0 | 每个学院最多推荐一个 |
2018级 | 187 | 10 | 6 | 15 | 38 | 1 |
2019级 | 205 | 11 | 6 | 16 | 41 | 1 |
合计 | 32 | 18 | 47 | 118 | 6 | 6 | 6 | 6 | 18 | 6 | 2 |
附件1 2019-2020学年浙江工业大学“省政府奖学金”特别优秀评选条件.docx
附件2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3 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 浙江工业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5 浙江工业大学荣誉称号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