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7级全体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20〕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1年学院推免生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各系主任、学工办主任、学院纪检委员为成员,指导实施学院推荐工作。
三、推荐类别
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和专项推免生。
其中专项推免生包括:四年制兼职辅导员、有特殊学术专长者、退役学生、研究生支教团、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优秀运动员、本硕博一体化人才等七类。
四、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方案》,学院2021年推免生计划18名,预备人选计划9名,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按2021届学院各专业毕业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名额如下:
(一)普通推免生名额
若学校出现名额剩余的情况,按照各专业毕业生人数比例测算后,分专业依次替补。
(二)专项推免生
1. 四年制兼职辅导员名额:不超过3人(全院范围)。
2. 研究生支教团名额:不超过4人(全院范围)。
五、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必须是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 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4. 在校期间未受到处分,或曾受到处分但已解除。
(二)具体条件
各类免推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具体条件:
1.普通推免生:
(1)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四级成绩排名前30%(含)(即79分及以上)且良好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成绩排名未到前30%(含)但三年智育排名列专业前3%且专业四级成绩良好及以上。
(2)日语专业: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
(3)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均列专业前30%。
2.专项推免生:
(1)四年制兼职辅导员:
① 英语专业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日语专业须达到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
② 综合测评总评列专业前30%或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列专业前30%。
③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④ 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志愿服务,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曾担任省学联执行主席;校团委副书记、部长或副部长(部长由教师担任的);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学院团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支部书记由教师担任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承担学生管理、服务职能的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由校团委认定);经过注册并通过年审的社团主要负责人(由校团委认定)。担任上述职务满一年且考核评价为合格及以上。
(2)有特殊学术专长者:
① I类特殊学术专长。该类学生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参考其相关成绩并审定后,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截止于当年8月31日,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特等奖(以上竞赛项目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五名)。
截止于当年8月31日,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竞赛、国际基因工程机器大赛、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金牌及以上;获得“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一等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金奖、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度优秀项目(以上竞赛项目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
② II类特殊学术专长。该类学生申请推免生时,具体条件中关于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的要求可放宽至均达到专业前50%,外语要求不变:
截止于当年8月31日,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或铜奖、“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二等奖或全省特等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银奖或全省特等奖(以上竞赛项目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五名)。
截止于当年8月31日,获得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力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工程训练竞赛、浙江省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特等奖(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
截止于当年8月31日,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且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A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3)退役学生: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获得免推资格。
(4)研究生支教团:
① 英语专业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日语专业须达到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
② 综合测评总评或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列专业前30%。
③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胜任基层的教学管理工作。在校院两级团组织、学生会和其他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骨干者优先考虑。
④ 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或“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⑤ 身心健康,能适应西部地域、气候、饮食、语言等环境。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
① 英语专业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日语专业须达到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
② 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均列专业前30%。
(6)优秀运动员
① 截止于当年8月31日,获得下列奖项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具体条件可放宽至通过英语三级,综合测评总评列专业前60%,或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列专业前60%:
全国(省)大学生运动会项目获得全国单项前六名者;非全国(省)大学生运动会项目中获得全国单项冠军者;篮球、排球、足球集体项目获得全国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者;在校期间运动等级达到一级运动员水平者;在校期间全省比赛累计单项获得两块金牌者,或集体获得二次冠军的主力队员者。
② 截止于当年8月31日,获得下列奖项的普通学生,要求通过英语四级或六级。具体条件中关于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的要求可放宽至均达到专业前60%:
全国(省)大学生运动会项目获得全国单项前六名者或者获得全省单项冠军者;非全国(省)大学生运动会项目中获得全国单项冠军者;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获得全国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者,或获得一次全省冠军的主力队员者或累计两次获得全省前三名且均为主力队员者。
注:全国(省)大学生运动会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武术、跆拳道、网球、羽毛球、健美操、足球、篮球、排球。全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主办,列入中国大学生体协年度计划并举办的比赛,如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学生运动会单项锦标赛总决赛等。全省比赛是指由教育厅主办,列入全省学生体协年度计划并举办的比赛,如全省大学生运动会,全省大学生单项锦标赛等。
(7)本硕博一体化人才
“本硕博一体化人才”的遴选条件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本科生遴选办法》和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遴选细则执行。
六、关于专项免推生的特别规定
(一)“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和待遇:
1.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兼职从事共青团、辅导员或其他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相关管理及待遇由学校另行发文制定。
2.毕业后,按毕业研究生就业渠道就业。参加学校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二)“特殊学术专长者”的指标分配:
“I类特殊学术专长者”申请指标单列。“II类特殊学术专长者”申请指标占用学院普通推免生指标,每学院推荐的总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普通推免生总数的10%。
(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管理和待遇:
1.到服务地支教一年后回校学习,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入学后按录取专业教学计划培养;相关管理及待遇由学校另行发文制定。
2. 毕业后,按毕业研究生就业渠道就业。参加学校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的管理:
获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名额的推免生,经相关师范大学复试同意录取后,不得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如相关师范大学对补偿名额推免生经复试不予录取,则视为放弃此补偿名额,相关考生可作为一般推免生自由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五)获得“本硕博一体化人才”专项推免生资格者,不得兼报普通推免生及其他各类专项推免生。
七、推荐排序原则
1. 申请的学生按照综合总评名次和智育成绩总评名次之和从小到大进行排序,若排序相同,再参照三年智育成绩总评名次,名次在前者优先。
2. 学院普通推免生预备人选按照各专业毕业生人数比例测算后,分专业依次替补。如某一专业预备人选全部放弃,则空缺名额转到另一专业。
八、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9月20日~22日 |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并上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语林楼511)徐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ujuandi@zjut.edu.cn,申请截止时间:9月22日(周二)下午17:00。 |
9月23日~25日 |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推荐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组织推荐工作,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初选公示,公示期为2天; 2、学院在25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报学生处。 |
9月25日~29日 | 1、学院正式公示2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成绩绩点、排名等重要信息,并畅通学生申诉和咨询渠道; 2、学生处对各学院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对第②类“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推免生候选人组织专家抽查。 |
9月30日 |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对报名申请“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免试推研的学生进行公开面试选拔;对体军部推荐的“优秀运动员”推荐名单进行审定。 |
9月30日~10月9日 | 学校公示10天。 |
10月6日~8日 | 学校将推免生公示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备案。 |
10月8日~10月25日 | 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10月8日起,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学校;同时可以填3所学校志愿,48小时内不准修改;缴费并参加学校复试,可以同时接收和参加多个学校复试;待学校复试出成绩、发出预录取通知;学生只可以选择则其中一所高校作为“待录取”;网上操作时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操作;以免错过录取。学生在选择“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中心辅导员处备案;若放弃“推免资格”或“待录取”机会请上交书面申请并陈述原因。 注:获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名额的推免生执行相关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政策,复试接收(录取)后,不得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
10月25日~30日 | 各学院统计推免生录取情况和直博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并上交学生处。 |
注意事项: 推免生无需手写纸质《申请表》、无校验码、也无需现场确认、拍照和缴费;以上流程和审核统一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网上进行;网上申报请如实填写,各类排名请严格按照学院公示执行;学生在接受“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辅导员处备案。 |
九、其他注意事项
1. “四年制兼职辅导员”推荐名额每个学院不超过3名;“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每个学院不超过4名,各学院对报名以上两类专项学生分别进行面试,排序后,推荐上报学校。学工部、校团委根据“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初审后组织复试。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2021-2022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0]6号)要求:2021年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以综合测评排序为准,推荐人员综合测评总评列专业前30%,且对成绩绩点排名不作要求。
2. 对 “I类特殊学术专长”、“本硕博一体化培养”、“优秀运动员”专项推荐名额由学校单列,不占各学院指标;“II类特殊学术专长”名额占各学院指标,推荐的总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普通推免生总数的10%,申请竞赛类“II类特殊学术专长者”,需由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申请专利、专著和学术论文类“II类特殊学术专长者”,除需由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外,还需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
3. 报名表格的内容应如实填写,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应相同(2021届英语专业141人、日语专业55人),各类排名以学院公布的唯一排名为准。表格填写完毕后,学生应及时上交至学院,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4. 学生重考成绩和公选课学分,不计入总分;国贸(3(1)+1)学生按原学院专业进行申请。
5. 学生应珍惜推荐机会,并作出书面承诺;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学校将如实记入其本人档案。
6. 学校在10月8日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按照推免办法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报名表(电子稿)发送至xujuandi@zjut.edu.cn,报名表(纸质稿)、承诺书(纸质稿)交送语林楼511徐老师处。
申请截止时间:9月22日(周二)下午17:00。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2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不放弃保研名额承诺书.doc
附件3
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