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8级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正确认识世情、党情、国情、省情、社情,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志愿服务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彰显青年担当、贡献青春力量,现组织开展2020年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暨“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勇立潮头,建设“重要窗口”(待定)
二、总体安排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全面决胜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年为契机,立足浙江作为“三地”的独特优势,组织学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国大地、浙江大地的生动实践,感受“八八战略”指引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为实现浙江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磅礴青春力量。
三、参与对象
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暨“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全体2018级本科生完成。
四、课程安排
2020年学校“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将作为大学生思政理论课大二短学期社会实践教学(以下简称“思政实践Ⅱ”)纳入本科培养计划第一课堂管理,共2周计2个学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并总体负责,由校团委统筹安排,各学院具体负责并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实施。
总实践教学总时长为2周,包括准备阶段、集中实践阶段、总结阶段,其中集中实践阶段一般应不少于5天,各团队(小分队)成员人数不超过8人。
五、实施与考核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浙江省外以“返家乡”个人实践为主,校院两级不组织外省集中社会实践。浙江省内可结合“返家乡”,组织同居住地市的学生就近就便开展集中实践活动,不跨市(地级市)开展活动。以团队为单位开展实践的,要符合当地疾控部门的要求,做好防控各项工作。活动结束后就地解散,不再返校。
(1)活动申报
实践活动依据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选题指南及重点方向指引(附件1)进行申报、开展;以团队形式组织的项目,学院将选拔校级重点团队、重点调研课题共4支(项)。
请有意向报名团队实践的队伍填写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发至邮箱543585189@qq.com,截止时间为7月4日。
(2)成果录入与考核
要求全体2018级本科生完成课程考核,一是自觉登录学校超星“网络教学平台”完成线上学习、提交阶段性实践材料和接受过程管理;二是提交调研论文或调研报告等实践成果,于10月8日前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发送个人实践报告至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将根据学生递交的实践报告评定该学生的社会实践成绩。
材料逾期不交者视为不及格。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纳入本科培养计划管理,不及格者不能补考须重修。
六、相关要求
1、强化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疫情当前,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师生的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措施,减少大规模人群聚集的实践活动。选好配强相关指导师资,抓好防疫指导和安全教育,为学生购买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必要的防控物资,做好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每日一报。严格落实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防控要求、遵守实践地疾控部门的防控要求。
2、精心组织,突出实践育人实效。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把它作为加强和改进大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不断扩大工作覆盖和教育实效,组织引领大中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3、做好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学院切实加强活动品牌建设,注重社会实践过程和成果的宣传展示,做好典型选树和经验总结,及时与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强活动中优秀个人和事迹的宣传报道,展示我校青年学子的精神面貌和时代风采,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
七、经费保障
1.校级立项的重点团队获2000元/支资金补助,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重点方向指引的团队。
2.社会实践结束后将开展评优工作,对优秀团队予以一定奖励。
如有疑问,请联系外国语学院团委(语林511)董老师(85290037)、方老师(85290511)。
附件1:2020年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选题指南及实践报告要求.docx
附件2: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团队申报表.docx
附件3: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汇总表.xls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