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学校“麦田计划”资助育人工程建设,进一步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和学术思维,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和理想抱负水平,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学校于2023年与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设立浙江工业大学“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资助学生开展境(内)外访学交流活动。现启动2025年第二期“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申请和学生选拔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无违法违纪记录;
2. 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3. 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此前未享受过相关访学经费资助;
4. 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截止目前无重修课程;
5.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符合到访院校进行学习交流的相关语言要求;
6. 符合以上5点基本条件的学生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者优先考虑:
(1)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获得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
(2) 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
(3) 在校期间曾在校院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表现优秀;
(4) 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 思想活跃,具有开拓创新意识;
(6) 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交流任务;
注:该资助在校期间只能参加一次(申请人未曾获得“泰隆之星”奖助学金,未享受过其他访学项目经费资助,未参与过学校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
三、项目介绍
1. 项目名称:“泰隆之星”赴港澳高校访学交流团;
2. 项目院校:香港大学、澳门大学等;
3. 项目时间:2026年1月26日-2月1日(拟定);
4.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香港大学、澳门大学特色课程学习、体验香港、澳门历史文化等;
5. 项目费用:由“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校院资助金全额资助。
四、选拔程序
1. 学生申请
学生应按要求填写《“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11月24日12:00前提交材料至https://send2me.cn/HWTnFl4A/TuOem4aCD6ByIw
2. 学院推荐
学院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审核申请学生材料,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推荐,选拔形式为学生陈述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评审小组名单:徐铖铖、孟佳琪、徐红蕾、吴朦、田宁韬、金玺正
3. 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资助中心审核学院推荐学生材料,并确定最终入选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管理与考核
入选资助学生须服从学校及交流团的统一安排,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及交流团的统一安排和管理规定,对于中途退出、未服从统一安排和管理规定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全额资助金。交流结束后,学生须于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交流报告(包括心得体会、访学照片、视频资料等),并按学校组织安排的时间参与分享报告会。
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申请表.docx

浙公网安备3301030200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