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导师、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2〕14号)、《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2〕13号)和《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和研究生培养工作进度的安排,现对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布置如下:
1.研究生的开题答辩由各研究所统一安排,其中硕士生的开题答辩可分组进行。开题答辩安排需提前三天报学院备案(附件1,发至邮箱shenkang@zjut.edu.cn),学院将组织研究生教学督导组进行检查。
2.原则上,普博生和直博生应于第一学年内完成开题,硕博连读生在进入博士阶段一学期内完成开题;硕士生在第二学期第14周前完成开题,各研究所以百分制成绩将开题结果上报学院,每个所后10%的硕士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大组答辩(安排在第二学期后4周)。
本次开题主要面向2024级硕士生、2025级硕博连读生以及尚未完成开题的高年级博士生。
3.第一次开题答辩未通过的、或申请延期开题的同学,可在下一学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开题答辩。博士最迟开题时间距离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学硕不得少于10个月,专硕不得少于半年。
4.博士生开题答辩专家组一般由3位及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指导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组长需由正教授担任。硕士生开题答辩专家组一般由3位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指导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专硕生的开题答辩专家组应至少包含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
5.时间进度安排:
2025年12月30日前,各研究所需完成开题答辩,并提交《研究生开题答辩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版至邮箱shenkang@zjut.edu.cn(命名“研究所名称+2025秋开题成绩”),分组填写的开题答辩成绩登记表纸质版(开题答辩评议组组长签名)也请收齐交至学院(环境楼B201)。
联系人:沈老师,0571-8881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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