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省级教改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沈康发布时间:2025-10-28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高等教育强省战略部署,激励教师深化教学研究、提升育人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围绕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示范性、引领性,在加强一流学科、一流课程、一流导师和一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突出科学性,要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学位点建设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高层次拨尖创新人才培养上有突破;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改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在切实服务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明显实效。


(二)申报数量

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分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和重点选题项目两类。


常规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立项,全省拟立项250项左右,项目可自由选题。我校推荐数额为20项,包含省登峰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专项指标1项、省优势特色学科(工商管理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专项指标各1项。


重点选题项目参照《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见附件1),采用“限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立项,全省拟立项25项左右,我校申报限额数为2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2.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3.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四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4.同等条件下,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40%。其中,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领衔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着眼于校级层面的教学改革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工作安排

1.重点项目申报:学院(部门)限报1项,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近2)和汇总表(附件3),于2025年10月31日10:00前报学院,学院审核汇总,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校内公示,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报省教育厅。

2.常规项目申报:学院(部门)限报2项,申请人填写申报书和汇总表,于2025年11月20日前报学院,学院审核排序,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校内公示,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报省教育厅。学校酌情将已报送但未被立项的重点项目直接认定为常规项目。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将申报书、汇总表纸质稿一式1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henkang@zjut.edu.cn(邮件命名:省级教改-重点/常规-申请人),逾期不候。


如有问题请联系沈老师 0571-88813553


附件1 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docx

附件2 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 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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