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本年度我校奖学金评比工作总体进程安排,现对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进行评选。
二、进程安排
1.10月10日,学校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学院组织学生启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具体申请流程查看推送https://mp.weixin.qq.com/s/waFlrwbDBNvJfsJncdCf8A;
2.10月20日前,学生填报资格备案表https://docs.qq.com/sheet/DQ01WRm96bkFkcnBy?tab=BB08J2;
3.10月24日前,各学院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公示;
4.11月7日前,学校资助中心完成各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7-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 〔2025〕46号.docx
环境学院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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