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3年修订稿)》,经个人评议、班级评定、学院审定、院评小组复审及两轮公示,现将研究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及各单项分值结果终稿公示如下,公示时间:10月2日-10月4日。
本轮公示原则上不再接受修改,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对应年级辅导员(吴朦:电话0571-88813531)。
24-25学年2023级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汇总表(终稿).xlsx
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3年修订稿)》,经个人评议、班级评定、学院审定、院评小组复审及两轮公示,现将研究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及各单项分值结果终稿公示如下,公示时间:10月2日-10月4日。
本轮公示原则上不再接受修改,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对应年级辅导员(吴朦:电话0571-8881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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