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学年总结与评奖评优工作,现将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在切实做好集中总结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1)进行综合测评。
2.本次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材料反馈邮箱:2311837257@qq.com(2022级 章畅)、3185180279@qq.com(2023级 李尚君)、3073864932@qq.com(2024级 郑伊伊)。所有补充材料或证明材料均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发送至此邮箱,且只以此邮箱收到文件为准。
二、工作进程及要求
时间 | 内容 |
已完成 | 1.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各班级完成《环境学院德育素质个人自评表》、《班级成员互评表》、《班主任和班委评价表》电子版汇总表。 |
已完成 | 1.工作小组完成综合测评加分材料整理 附件2。 |
9月19日-9月24日 | 1.综测工作小组根据加分材料进行第一轮材料计算,9月24日中午12:00前,综测计算小组将计算结果汇总至年级团总支处。 |
9月24日-9月26日 | 1.院网进行第一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2.如有附件2中未涉及的加分: ①需填写《综合测评问题反馈表》(附件3)并同步补充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等需要PDF扫描件)。 ②将文件压缩包(含反馈表和证明材料)以“姓名”命名邮件名称和文件名称,于9月26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各年级公邮,所有补充材料仅以邮箱收到邮件为准。 (邮件名称和反馈表内容务必按照要求填写) |
9月26日-9月27日 | 1.院网上进行第二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2.综合测评的补充材料进行公示。 |
9月27日-9月28日 | 1.院网上进行第三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2.综合测评的补充材料进行公示。 |
9月29日 | 院网上进行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终稿公示。 |
(以上进度仅供参考)
三、其他说明
1.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间以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内为准。所有材料最终公示期过后不再接受反馈。
2.综合测评中四六级合格线425(含)。
3.在学院就读超过一学期的转专业学生,在本专业班级进行测评。
4.凡是在环境学院院网公示的任职、考核、获奖等情况,学生无须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未在院网公示的,须提交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5.在计算过程中有疑议的加分项,以综测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讨论决定。
四、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名单
徐铖铖、姚舜禹、孟佳琪、徐红蕾、吴朦、田宁韬、金玺正
五、评定工作人员名单
徐铖铖、姚舜禹、孟佳琪、徐红蕾、吴朦、田宁韬、金玺正、程佳莹、章畅、李尚君、郑伊伊、周易、方轶、李湘、陈宇、洪璐、马丹妮、朱语桓、郑佳涵、石敖宇、祝晨烨、石昊龙、程佳莹、于慧媛、胡义佳、吴一伦、倪建颖、王沐鑫、郑睿、林重山、金佳琦、贾浩岚、潘可忆、陈天赟、刘嘉怡
环境学院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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