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5年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及纪律检查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 潘响亮
副组长: 张全
成 员: 王家德、胡钟霆、宋爽、潘志彦、徐超、潘丙军、成卓韦
秘 书:吴娟
纪律监督:徐铖铖
三、招生专业、名额、招生方式
招生专业:(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招生名额:拟招6人,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科研经费指标类别 | 选拔方式 | 名额 | 备注 |
普通指标 | 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 | 3 | 招生导师:叶志平、陈浚、张全、胡钟霆。优先考虑硕博连读,若无合格生源,则从申请考核补录。 |
专项指标 | 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 | 3 | 招生导师:方双喜、王家德、陈建孟。优先考虑硕博连读,若无合格生源,则从申请考核补录。 |
关于专项指标的说明:专项指标招生时按导师进行招生,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结合导师专项指标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如涉及导师调整,必须经原报考导师、招生名额未满的导师、考生三方同意,考生提交书面申请,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否则不予录取。
四、报名条件
(一)硕博连读
采用独立招生模式,申请人须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科研经费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5.我校在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6.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7.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8.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
(二)普通招考
科研经费普通招考招生原则上不再重新报名,将从未被普通计划录取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科研经费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当确定没有合格生源时方启动重新报名,重新报名的学生须符合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英语的免考条件,并参加学院的材料评议与综合考核。
五、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在5月19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申请材料交到环B201戈老师处。硕博连读提交材料包括硕博连读申请表、报考导师确认书、专家推荐信、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104396774@qq.com
六、复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复试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暂定,具体待通知)
复试地点:环B206会议室
复试方式:线下面试
七、录取原则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科研经费导师、考生双向选择。
总成绩根据学生类别分别按照普通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确定。
八、其他事项
1.“科研经费博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2.体检、学费与奖助学金等相关事项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上述说明如与当年国家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九、咨询、申述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将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学院招生咨询:戈老师,0571-88813527,gym73@zjut.edu.cn
学院申诉受理:徐老师0571-88813529,xcc@zjut.edu.cn
学院招生办公室:莫干山校区环B201
附件材料:
硕博连读招生附件.zip

浙公网安备3301030200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