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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勤助贷】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2021级本科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作者:徐红蕾发布时间:2023-08-29浏览次数:238

各班级: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学年总结与评奖评优工作,现将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在切实做好集中总结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2021级本科生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1进行综合测评。

2.本次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公共邮箱:BCCL_FK@163.com。所有补充材料或证明材料均发送至此邮箱,且只以此邮箱收到文件为准。

二、工作进程及要求

时间

内容

825

(已完成)

1.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828

(已完成)

1.各班级完成《环境学院德育素质个人自评表》、《班级成员互评表》、《班主任和班委评价表》电子版汇总表由年级团总支上交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829

1.在院网上公布综合测评相关的文件及表格。

830-91

1. 每个同学认真填写《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明细表》(附件2并于91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明细表》电子表汇总至年级团总支(陈展)处,9120:00前,团总支交至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2.如有附件3中未涉及的加分,均需填写《综测测评问题反馈表》(附件4并同步补充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等需要PDF扫描件),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明细表》一起打包汇总至班长处,同时反馈表和补充证明材料附件(以2021+姓名命名邮件名称)91日中午1200发送至综合处测评小组公邮BCCL_FK@163.com所有补充材料以邮箱收到邮件为准

97

1.院网上进行第一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2.各位学生综合测评的补充材料进行公共展示。

97-912

1.综合测评院评小组对综测明细表进行复核。

912

1.院网上进行第二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2.对测评结果仍有异议的同学,须91716:00填写《综测测评问题反馈表》发送至综合处测评小组公邮BCCL_FK@163.com,所有材料交由院评小组进行统一审核、修改,如遇无法决议事项,交由上一级单位院评领导小组进行商议。

917

1.院网上进行第三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922

1.院网上进行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终稿公示。

(以上进度仅供参考)

三、其他说明

1.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间以202291日至2023831日内为准

所有材料最终公示期过后不再接受反馈。

2.综合测评中四六级合格线425(含)。

3.在学院就读超过一学期的转专业学生,在本专业班级进行测评。

4.凡是在环境学院院网公示的任职、考核、获奖等情况,学生无须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未在院网公示的,须提交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5.在计算过程中有疑议的加分项,以综测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讨论决定。

四、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名单

周英飒、张薇、侯晓晨、侯雅贤、沈康、孟佳琪、徐红蕾。

五、评定工作人员名单

周英飒、张薇、侯晓晨、侯雅贤、沈康、孟佳琪、徐红蕾、陈展、金玺正、朱元鑫、吴苛芯、赵启铭、闻人谷恬、吴华杰、李子杭、林薇

环境学院学工办

2023年8月29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2年最终稿).pdf

附件2: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明细表(2021级填写).xlsx

附件3:环境学院2022-2023学年2021级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相关文件公示.zip

附件4:综合测评问题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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