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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勤助贷】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9-14浏览次数:1340

各班级: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学年总结与评奖评优工作,现将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在切实做好集中总结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2019、2020级本科生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1)进行综合测评。

2、每个同学要做好个人学年总结工作,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总结和反思,并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考核表》。(后续通知)

3、本次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公共邮箱:BCCL_FK@163.com。所有补充材料或证明材料均发送至此邮箱,且只以此邮箱收到文件为准。


二、工作进程及要求

时间

内容

9月14日(已完成)

1、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9月16日(已完成)

1.各班级完成《环境学院德育素质个人自评表》、《班级成员互评表》、《班主任和班委评价表》电子版汇总表由年级团总支上交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9月16日

1、在院网上公布综合测评相关的文件及表格。

9月16日-9月18日

1、每个同学认真填写《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明细表》(附件2)(智育-基础分暂不填写)并于9月18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表汇总至年级团总支处,9月18日20:00前,团总支交至总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2、如有附件3中未涉及的加分项(转专业学生需提交2020-2021学年正方教务下载的成绩明细表),均需同步提供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与《明细表》打包汇总至班长处,同时将补充的证明材料(以姓名命名)发送至综合处测评小组公邮。

9月20日

1、院网上进行第一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2、各位学生综合测评的补充材料进行公共展示。

9月20日至9月22日

1、综合测评院评小组对综测明细表进行复核。

9月22日

1、院网上进行第二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2、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同学,须于9月22日16:00前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9月24日

1、院网上进行第三轮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9月26日

1、院网上进行本科生综合测评学院综合测评最终结果公示。

(以上进度仅供参考)

三、其他说明

1、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间以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内为准

所有材料最终公示期过后不再接受反馈。

2、综合测评中四六级合格线425(含)。

3、在学院就读超过一学期的转专业学生,在本专业班级进行测评。

4、为了减轻学生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凡是在环境学院院网公示的任职、考核、获奖等情况,学生无须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未在院网公示的,须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5.在计算过程中有疑议的加分项,以综测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讨论决定。


四、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名单

周英飒、侯晓晨、侯雅贤、沈康、徐滔、孟佳琪、徐红蕾、张薇。


五、评定工作人员名单

周英飒、侯晓晨、侯雅贤、沈康、徐滔、孟佳琪、徐红蕾、张薇、杨喆、王帆、张锐、黄昱景、孔正、王智文、沈叶超、金玲、李孟轩、骆金箫、魏嘉楠、潘幸迪、胡航恺、周一诺、方琦、陆铭悦、蔡语晨、王尉鉴、胡骏宇、范正扬、莫莞蕾、陈怡。


环境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16日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2018最终稿).pdf

附件2: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明细表.xls

综合测评加分材料公示2021.9.1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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