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毕业研究生、各导师: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现将2019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包括在职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10〕19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2016级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各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具体学术成果要求)、《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浙工大发〔2016〕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二、请各学院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文件要求处理。
三、答辩申请
1.2019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请各位导师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参照《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研究生须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的格式规范,填写《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各学院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普查情况统计表》,在在本学期内按班级汇总上报学院办)。
2.研究生秘书务必将导师信息录入系统(特别注意:不要遗漏专业学位导师信息,若导师存在交叉学院的情况,请学院间沟通后及时录入)。
3.申请2019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请于4月8日至4月11日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1)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外网使用域名:yjs.zjut.edu.cn
(2)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4)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5)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若导师信息为空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添加),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6)请在打印出来的答辩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后,连同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已发表学术论文的首页及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已录用论文的录用通知;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专利证明材料)等,以班级为单位于4月11日周四15:00前交到学院办公室。
四、论文送审
1.各学院请按照各学位点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等进行审查(4月14日前完成),不符合要求的请各学院撤销该申请者的申请。
2.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6:00前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上传版本为pdf格式),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3.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申请表详见附件)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暂缓公开申请表与答辩资格审查表一并交)
4.论文评阅过程中,专家对论文持否定意见是指:在论文评阅答辩意见栏中给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或“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五、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工作各项规范如下:
1. 答辩委员会组成
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就答辩委员会组成出台如下规定: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由3人组成时,答辩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应占三分之二以上。答辩人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答辩委员会主席由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其成员不少于5人(答辩委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生导师,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包括2名校外专家。答辩人导师可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本专业同行专家中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以上答辩委员会(硕士、博士)需另设秘书一人,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负责答辩准备,记录和填写答辩情况等事宜。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安排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备案后方可组织答辩。
2. 答辩安排备案
论文答辩将安排在5月中下旬进行,研究生根据论文评阅意见作针对性修改,并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经导师确认后方可申请进入答辩环节。答辩前一周内,各答辩小组将《答辩安排登记表》报学院备案并网上公示,同时按人员数目自行下载打印《答辩表决票》后组统一到学院办盖章)。答辩前各答辩小组须做好海报,放置显著位置预告答辩安排。
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并将经修改的论文最终版(含PDF版和WORD版)提交论文评阅系统。
六、学位申请
要求所有申请学位的材料于5月27日(周一)前交到学院办公室,材料缺一不可,逾期者的学位授予将安排在下一学期进行。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需上交材料清单如下:
1、《硕士学位申请表》或《博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表》中“单位对申请人的评语(包括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习工作表现等)”一栏,请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找研究生辅导员填写(子良南A322),非全日制研究生由所在单位填写。成绩单可使用学院下发盖章版的复印件,粘贴在表格的相应位置处。此表最后一页不需打印,用回形针夹好即可,研究生秘书负责将最后一页打印盖章后装入。
博士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尽量贴由新华社图片分社统一采集的照片。
在职工程硕士还需上交2张小2寸免冠证件近照(蓝底、着浅色服装、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裁剪为3*4.5,用于粘贴学位证)和对应照片的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压缩至20K以内)。
在6月4日前未提出2019年夏季学位授予申请,或审查不合格,将按延期毕业处理,填写《延期毕业申请表》和《研究生申请学位暂停情况一览表》上交学院办公室戈老师处。
2、《硕士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或《博士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此表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班长在5月15日前将电子表发送至gym73@zjut.edu.cn .此表将提交学院、学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务必填写准确。
七、材料上交与归档
每位研究生自行准备一个档案袋,封面上写上“学号+姓名”,并贴归档材料列表,按清单顺序将所需材料放入该档案袋中,全日制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27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其余材料也统一上交后将留作他用。不便以班级为单位集中上交的(如博士生、在职研究生)由个人自行负责材料的上交。
归档材料如下表(含全日制博士、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编号 | 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学位基本数据表 | 一式1份 | 自行打印装袋 |
2 | 学籍表 | 一式1份 | 研究生秘书打印,并负责装袋 |
3 |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 一式2份 | 班长统一从学院办领回,自行装袋 |
4 | 研究生开题报告 | 一式1份 | 班长统一从学院办领回,自行装袋 |
5 | 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 一式2份 | 班长统一从学院办领回,自行装袋 |
6 | 研究生成绩总表 | 一式2份 | 班长统一从学院办领回,自行装袋 |
7 | 硕士学位申请表 | 一式2份 | 已按班级汇总提交,研究生秘书负责装袋 |
8 | 学位论文评阅书 | 一式1份 | 硕士2/博士5,自行打印装袋 |
9 | 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 | 一式1份 | 自行装袋 |
10 | 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 一式1份 | 自行装袋 |
11 | 学位论文纸质版 | 硕士1本/博士2本 | 不需装袋,在离校前尽量集中提交学院办 |
12 | 学位论文电子稿 | 一式1份 | 在论文评阅系统提交word和pdf版终稿 |
八、其他事项:
1、毕业环节涉及表格可从学院网研究生培养版块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env.zjut.edu.cn/newsclass.jsp?classid=31
2、请各位同学及时整理实验材料,尽快归还实验仪器及材料,配合学位点、导师及辅导员,做好离校相关工作。
3、离校通知单需经导师签字后,方可到学院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4、学院办公室:子良南A318,联系人:戈老师(88871577, gym73@zjut.edu.cn)
环境学院
二O一九年二月
2019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安排时间表
项目 | 日期 | 教学周 |
答辩网络申请 | 4月8日-4月11日 | 第7周,周一-周四 |
学院审核资格 | 4月14日前 | 第7周,周日前 |
论文上传系统 | 4月15日-4月18日 | 第8周,周一-周四 |
学校送审论文 | 4月19日 | 第8周,周五 |
学校送审周期 | 4月19日-5月10日 | 第9-11周 |
学院答辩安排 | 5月中下旬 | 第12-13周 |
学位申请材料上交 | 5月15日前 | 学位申请表、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 |
归档材料上交 | 5月27日前 | 所有材料按要求装袋 |
论文终稿上交 | 离校前 | 硕士1本,博士2本;电子版上传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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