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毕业研究生、各导师: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现将2018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包括在职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按照浙工大发【2010】19号《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请参照浙工大发【2014】3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6】8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二、学院按照学位【201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要求,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
学分标准、发表论文等进行审查(参照浙工大研【2010】16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研【2011】9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浙工大研【2008】12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发【2017】 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等文件规定,于11月6日前完成),不符合要求的撤销申请者的申请。
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11月7日-11月9日12:00前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上传版本以doc为后缀的,大小不超过10M),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三、2018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1.2018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研究生院按比例抽取外送盲评,其余由各学院根据培养要求自行组织评审。在论文送审前,研究生院将抽取部分学位论文,组织专家进行预盲审。
2.研究生已完成所有的必修环节,并已递交必修环节的各类考核表,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和学术成果的要求,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评审、答辩、学位申请。
3.本次学位论文评阅采用电子稿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在《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里进行。
4.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所需材料多,请各研究生根据工作安排,做到及时、保质、按量报送有关材料。各阶段所需材料请各班班长收齐后按时间要求交子良南A318戈老师处。未能按时报送材料者,安排参加下一次论文送审。
5.申请2018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请于11月1日-11月3日24:00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打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并经本人签名和导师同意签名后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6日9:00前交到学院办公室。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1)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外网使用域名:yjs.zjut.edu.cn;
(2)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3)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4)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若导师信息有误,请联系戈老师),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只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四、论文送审
1. 学院按照各学位点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申请表有所改动,详见附件)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年。11月9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公开申请表》(一式3份)提交学院办。
2. 论文评阅过程中,专家对论文持否定意见是指:在论文评阅答辩意见栏中给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或“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五、论文检测与评阅
本次学位论文评阅采用电子稿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在《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里进行,参加盲评的论文电子稿学生、导师提交时间2017年11月7日-11月9日,(盲审论文要求:1、论文封面及内容、参考文献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 2、“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3、删除“致谢”栏具体内容。)
操作流程如下:
1.研究生核对信息: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2017年11月7日-11月9日前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方可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2.2017年11月7日-11月9日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上传盲评论文电子稿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研究生部分)》,请务必仔细学习。
3.11月9日前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
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导师部分)》,请保管好八位原始用户名及密码。
4.导师提交论文后经学院确认,《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对其进行重复度和匿名检测(查重复度一般以知网或万方为准低于10%;匿名检测:是检测论文是否达到盲审论文要求),一般情况下上传论文当天学生和导师就可查询到重复度和匿名检测结果。检测指标达到学院要求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匿名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学院退回给学生重新处理,学生处理完后重新上传并通知导师及时审查。
5.2017年11月10日-12月11日,学校或学院将学位论文送外部专家盲审,评阅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学生、导师、学院同时能查阅。
六、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工作各项规范如下:
1. 答辩委员会组成
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就答辩委员会组成出台如下规定: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由3人组成时,答辩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应占三分之二以上。答辩人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答辩委员会主席由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其成员不少于5人(答辩委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生导师,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包括2名校外专家。答辩人导师可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本专业同行专家中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以上答辩委员会(硕士、博士)需另设秘书一人,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负责答辩准备,记录和填写答辩情况等事宜。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安排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备案后方可组织答辩。
2.答辩安排备案
各答辩小组根据规定确认论文修改达到要求后(凡评阅意见有“论文需修改,修改后经导师审定参加答辩”者,均需确认其已作针对性修改,并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和《环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按答辩批次填写《环境学院研究生答辩安排登记表》,答辩前一周内,报学院备案。同时,按人员数目自行下载打印《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学院对论文修改情况表汇总审核、答辩安排备案审批后,盖章下发答辩表决票,各答辩小组正式进入答辩程序,答辩前各答辩小组必须做好海报,放置学院各楼显著位置预告答辩安排。
论文答辩时间将安排在12月11日-21日进行,学位点负责人、导师做好答辩组织工作,学院审核后上交到研究生院,以备院、校研究生督导组检查。
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并将经修改的论文最终版提交论文评阅系统。
七、学位申请
要求所有申请学位的材料于12月15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材料缺一不可,逾期者的学位授予将安排在下一学期进行。
本次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务必按学校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届时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需上交材料清单如下:
1.《硕士学位申请表》或《博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照片自己粘上。全日制研究生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表》中“单位对申请人的评语(包括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习工作表现等)”一栏,请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找研究生辅导员填写(子良南A322),非全日制研究生由所在单位填写。成绩单可使用学院下发盖章版的复印件,粘贴在表格的相应位置处。
博士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尽量贴由新华社图片分社统一采集的照片,在职工程硕士需贴2寸免冠彩照,另外还需上交2寸蓝底彩照2张及电子稿,此照片用于学位证等。此表中内容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意见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意见外,要求在交学院前全部完成。
2.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需装订成册):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复印件),如为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②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原件拿来核对)并上交该论文的电子稿,录用通知上要求有刊物主办单位盖章或签名。
③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专利证明材料。
在12月15日前未提出2018年春季学位授予申请、或审查不合格,将按延期毕业处理,填写《延期毕业申请表》和《研究生申请学位暂停情况一览表》上交学院办公室戈老师处。
3.《硕士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或《博士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需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取得的成果硕士要求与所学专业有关联,博士要求与学位论文有关联,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此表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班长在12月15日前将电子表发送至gym73@zjut.edu.cn .此表将提交学院、学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务必填写准确。
八、研究生存档资料:
每位研究生自行准备一个档案袋,封面上写上“学号+姓名”,并贴归档材料列表,按清单顺序将所需材料放入该档案袋中,全日制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于12月25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其余材料也统一上交后将留作他用。不便于以班级为单位集中上交的(如在职研究生)由个人自行负责材料的上交。
归档材料如下表(含全日制博士、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 编号 | 名称 | 件数 | 备注 |
| 1 | 学位基本数据表 | 一式1份 | |
| 2 | 学籍表 | 一式1份 | 研究生秘书打印,不必再提供 |
| 3 |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 一式2份 | 已上交的,不必再提供 |
| 4 | 研究生开题报告 | 一式1份 | 已上交的,不必再提供 |
| 5 | 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 一式2份 | 已上交的,不必再提供 |
| 6 | 研究生成绩总表 | 一式2份 | 研究生秘书打印,不必再提供 |
| 7 | 硕士学位申请表 | 一式2份 | 按班级汇总提交,由研究生秘书装袋 |
| 8 | 学位论文评阅书 | 一式1份 | 硕士2/博士5 |
| 9 | 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 | 一式1份 | |
| 10 | 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 一式1份 | 硕士至少3人,博士至少5人 |
| 11 | 学位论文纸质版 共计 页 | 硕士4本,博士5本 | 尽量集中提交,不需装袋 |
| 12 | 学位论文电子稿 | 一式1份 | 在论文评阅系统提交终稿 |
九、其他事项:
1.毕业环节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env.zjut.edu.cn/newsclass.jsp?classid=3
2.请各位同学及时整理实验材料,尽快归还实验仪器及材料,配合学位点、导师及辅导员,做好离校相关工作。
3.离校通知单需经导师签字后,方可到学院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4.学院办公室:子良南A318,联系人:戈老师(88871577, gym73@zjut.edu.cn)
环境学院
二O一七年十月
环境学院2018年春季毕业环节工作安排时间表
| 日期 | 项目 |
| 11月1日-3日 | 学生到网上进行毕业答辩申请 |
| 11月6日9:00前 | 答辩资格审查表上交学院办 |
| 11月6日前 | 学院审核资格 |
| 11月7日-9日 12:00前 | 学位论文上传系统 |
| 11月9日前 | 导师审核提交,学院进行重复性与匿名性检查,《学位论文暂缓公开申请表》提交学院办。 |
| 11月10日-12月11日 | 学校、学院送审论文 |
| 12月11日-12月24日 | 学院答辩安排,《答辩安排登记表》在答辩前一周内报学院备案,以备院、校研究生督导组检查。 |
| 12月15日前 | 《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交学院办,《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发至gym73@zjut.edu.cn |
| 12月26日前 | 归档材料上交学院办 |
| 待定 | 凭离校通知单到学院办领取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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