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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学院2016级本科专业分流以及分班结果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17-04-18浏览次数:748

根据环境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依据“志愿优先,按分排序”的原则,顺利完成专业分流的录取工作。现将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录取情况公示如下(附件1)。


附件1:环境科学与工程大类2016级本科专业分流结果.docx



  公示时间4月18日至4月20日下午5点整。

  在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可向侯晓晨老师(地址:健B301,电话:85290713或15158134899/590425)反映公示材料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映问题需署本人真实姓名。



环境学院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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