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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环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侯晓晨发布时间:2017-04-06浏览次数:839

各班级:

为持续深入实施我校大学生成长助航计划,进一步完善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和谐稳定与成长帮扶、接轨社会与理想就业三大综合平台,提升家庭经济困难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现将组织申报2017年环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的相关工作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1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

2.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不做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的要求);

 

二、项目申报范围:

1.学生自主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其他公益类项目;

(学院特别鼓励申报以五水共治”“剿灭劣五类水为主题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以及公益类项目,同等条件下,将优先予以该类项目经费资助)

2.探索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或资助工作的研究;

3励志青春,共同成长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回访母校项目申请组队方式具体见附件1)。

 

三、项目申请事项:

1.项目分为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

2.每个项目资助经费500-2000元;

3.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2)或者《励志青春,共同成长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预报名表》(附件4

4.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指导小组,对申请项目按《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确定予以立项的院级项目以及资助金额,同时对拟推荐的校级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

 

四、项目申请进程安排:

1426日(周三)前学生填写申报表发送至houxiaochen@zjut.edu.cn2017年发展性资助计划+班级+姓名命名

2427日至53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指导小组对申请项目按实施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确定予以立项的院级项目以及资助金额,并确定拟推荐校级项目的名单(优先考虑五水共治”“剿灭劣五类水为主题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以及公益类项目)。

 

五、温馨提示:

1“励志青春,共同成长”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为独立实践,单独受学校学生处资助,并可作为学院社会实践。具体操作区别与一般的校院级发展性计划,请详细看附件1和4

2如果想申报的学院社会实践项目也同时符合此项目申报范围,可结合申报。

3附件7和附件8为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立项项目。选题可作参考。

 

如有疑问,请咨询侯晓晨老师,联系电话:85290713或15158134899(590245)。

 

环境学院学工办

201746

附件1:“励志青春,共同成长”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细则.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预报名表.doc

附件8:第六届发展性资助计划院级立项项目汇总公示.xls

附件7:第六届发展性资助计划校级立项项目汇总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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