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免试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免试生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免试生接收选拔的科学性、公平性,确保免试生招生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招生指标
1.博士研究生推免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 | 推免指标 | 备注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2 | 直博生 |
2.硕士研究生推免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 | 推免指标 | 备注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5 | 全日制学术型 |
025100 | 金融 | 5 | 全日制专业型 |
025400 | 国际商务 | 5 | 全日制专业型 |
025800 | 数字经济 | 4 | 全日制专业型 |
备注:我院推免接收人数可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学院拟招生人数等进行调整。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
4.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学术专长生,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四、申请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五、复试工作
1.复试方式
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
2.复试批次
(1)第一批复试:2025年9月22日-9月23日14:00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注册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
(2)后续复试批次:2025年9月23日14:00之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注册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具体截止报名时间视报名情况待定。
3.复试时间
(1)第一批复试时间:2025年9月24日下午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9月24日12:00开始,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申请材料。
面试时间:2025年9月24日13:00开始
复试分组、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最新通知。
(2)后续批次的复试时间和复式方式另行通知,原则上同一专业同一批次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4.工作规范
(1)学院成立202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2)按照学校要求,成立遴选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做好考核等相关工作。
5.复试形式、主要内容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以复试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英语能力三部分,复试成绩(百分制)=综合素质和能力×40%+专业素质和能力×40%+英语能力×20%,即综合素质和能力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各占40%,英语能力占20%。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情况;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英语能力主要考核考生英文听说能力。
六、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次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4.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的最后录取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学校不再寄发《推荐免试生接收函》,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七、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6.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奖助学金等均可享受博士生待遇。直博生无论何种原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自确定之日起,终止享受相关待遇,已享受的直博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应如数退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7.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8.本通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九、咨询、申诉方式
(一)招生咨询
学术型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90408
专业型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90337
(二)申诉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571-85290887
邮箱:fengjian@zjut.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十、本方案如有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