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的通知》精神,为保障免试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免试生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免试生接收选拔的科学性、公平性,确保免试生招生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免试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徐维祥
副组长:杜群阳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列):王庆喜、刘琼、孙林、陈胜蓝、胡晨光、程惠芳、谭晶荣
纪律、监督委员:刘琼
秘书:周丽贞
二、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三、招生指标
1.经济学院博士点专业推免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 | 推免指标 | 备注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2 | 直博生 |
2.经济学院硕士专业推免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 | 推免指标 | 备注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24 | 学硕 |
025100 | 金融 | 7 | 专硕 |
025400 | 国际商务 | 5 | 专硕 |
备注:我院硕士推免接收人数将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学院拟招生人数等进行微调。
四、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
4.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23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学术专长生,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五、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
第一批(2022年9月8日起至9月26日“浙江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申请系统”)复试时间为9月27日,后续批次(2022年9月27日-9月28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报名和9月28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报名),复试安排视报名情况提前电话联系考生确认。
详细复试分组、时间、地点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安排为准,请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最新通知。
2.复试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复试以“钉钉(DingTalk)”作为网络平台,采用双机位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前考生须在电脑或手机上安装钉钉软件或APP,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
3.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复试小组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评分记录、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5.复试形式、主要内容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以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申请免试硕士生者,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申请直博者,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英语能力三部分,复试成绩中综合素质和能力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各占40%,英语能力占20%。其中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情况;专业素质能力主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英语能力主要考核考生英文听力和口语能力。
六、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未经复试不予录取。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8.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奖助学金等均可享受博士生待遇。直博生无论何种原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自确定之日起,终止享受相关待遇,已享受的直博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应如数退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9.教育部推免系统开通前被我院预录取的学生,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在9月28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未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浙江工业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七、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内寄达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申诉、质疑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71-85290887
邮箱:liuqiong@zjut.edu.cn
九、本方案如有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doc附件2:体格检查表.doc附件3:专家推荐书(仅供直博生提交).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