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2021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1-19浏览次数:65

2021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4〕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为15000元/生,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生。

四、学业奖学金评定程序

1、11月22日下午1700之前,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和《经济学院2021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并提交学院评审。

2、公示时间:11月2312:00-11月2512:00,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材料进行统一审核,经审核确定学业奖学金候选名单,予以公示。

3、学校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核定。

 

 如有不明请联系:

 应丰蔚 电话:85290353

办公地点:屏峰校区博B319

 

经济学院学工办

20211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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