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奖学金综合测评所有加分情况(见附件1)。公示期间可修改加分、减分的项目和分数以及补充上传证明材料。
注意:
1.学工数智平台未通过的部分需要各位同学将所需证明材料补充明确,或者跟据评分明细改正。
2.部分加分项因存在错误,综测工作人员已对相关项目进行退回或直接删除处理。若对调整结果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对应负责同学咨询:
信计2301、信计2302、大数据2401、信计与自动化2401:张同学15611704893
应数2301、应数2302、信计2401、信计2402:黄同学13484014193
应数2401、应数2402、大数据2301:肖同学13587934898
3.由于个人未交证明或证明材料不完整导致无法加分,由个人负责。
4.请填写清楚表扬或者得奖奖项名称,不清楚则无法确认,将会被删去,由个人负责。
综测一稿公示期:8月24日12:00 - 8月27日20:00
公示期内仍可提交8月8日前的加分项证明材料,逾期(公示期结束后)将无法再补交8月8日前的相关材料,务必及时提交!
如有疑问,请尽快联系本班综测负责人,过时不再受理。谢谢理解,感谢各位配合!
如有问题请联系团学办公室黄同学,电话:13484014193,或向凌老师反馈,电话:19818527006。
数学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