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2级本科生:
本次学院本科生推免排名计算(第二轮)工作即将进行,数学科学学院2022级本科生将参照《数学科学学院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工大数学学院〔2025〕1号)》执行。本次推免排名计算提交的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13日期间,8月13日至8月31日的加分项认定等后续通知。
加分证明材料在一次上交之后不允许再次修改,请务必谨慎仔细地提交自己的相关信息内容。如在提交材料的过程中以及后续反馈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并在规定时间内联系程老师(钉钉:15005894152)。
具体工作安排与流程如下:
| 时间 | 事项 | 备注 |
证明材料提交期:8月11日12:00-8月13日17:00 | 1.各位同学于规定时间内下载附件二:数学科学学院2022级本科生推免分数排名汇总表(第一轮终稿)确认个人目前的推免分数及排名。 2.钉钉联系程老师提交需要更新的加分内容,请参照附件一:浙江工业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的“五、推免综合成绩评价方法”模块,材料认定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13日期间。 | |
推免工作小组审核统计期:8月13日17:00-8月15日17:00 | 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同学提交的要求更新或加分的内容进行核实与确认工作。 | |
公示及反馈:8月15日17:00-8月17日17:00 | 推免排名将在院网进行公示,22级同学进行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社会服务及情况结果的确认工作并反馈。 | 每位同学反馈请务必注明学号姓名专业班级,并在公示期内反馈,非实名反馈不予成立,逾期不再处理。 |
本轮最终公示:8月18日8:00-8月20日17:00 | 推免排名将在院网进行第二轮最终公示。 注:此次公示期不可反映新的情况,只允许对第一次修改结果进行再次确认! |
注:1.请严格遵照具体时间进行,逾期不候。若时间进度有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2.推免工作进展较快,具体公示时间会根据学校通知进行调整,麻烦各位同学多加留意。
3.填写表格阶段请于8月11日-8月20日期间,每日10:00-16:00咨询,在时间范围外不予回复)
附件一:
数学科学学院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doc
附件二:
数学科学学院2022级本科生推免分数排名汇总表(第一轮终稿).xlsx
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8月11日